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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云警方依法查处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房屋出租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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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员于 2024/03/04 10:23:00 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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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平安密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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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6日,密云公安分局西滨河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时,发现一房屋出租人吕某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员身份信息,依法对吕某某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。
法律法规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: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,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、身份证种类和号码的,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